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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直初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卡”申办办法

发布日期:2016-10-08访问次数:


一、“入学绿卡”申办对象

1.户籍不在越城区(含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柯桥区、上虞区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依法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3.父母其中一方在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工作,有合法稳定住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自愿到市直公办初中入学的随迁子女。

二、“入学绿卡”申办必备条件

1.父母双方在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依法登记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满一年以上;

2.父母或其中一方在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

3.父母或其中一方在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满1年以上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1年以上。

2015年起,外来务工人员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参加的社会保险,符合连续、自然缴满一年的,可以互通、互认;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确认后,也可以互通、互认。

满1年的时间:2014年9月——2015年6月。

三、“入学绿卡”申办受理须提交的材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原籍地户口本(必须含有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居住证明及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4.父母或其中一方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5.父母或其中一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

6.父母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随迁子女当年度6月或7月分体检证明(项目:血常规、心、肝、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8.随迁子女原就读学校学籍材料(学生基本信息表<须盖校印>或当学期成绩单;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预约受理时间地点:2015年7月7日——9日,越城区望花小学内。绿卡发放时间:7月24日上午,地点:越城区望花小学内,联系电话85200259。

不符合入学绿卡申办条件的学生,父母应当及时安排子女回原籍地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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